時針指向午夜十二點。松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朱豪執行完抓捕任務,拉著刺耳的警笛呼嘯而去,背后留下的,是小區居民的罵聲一片。第二天,一封群眾舉報信放到了督察大隊大隊長沈泉的辦公桌上。按照《督察條例》,沈泉指示工作人員,發出《督察通知書》,要求刑偵大隊向小區群眾公開道歉。
有局長的支持,干了二十幾年刑偵,在松山公安戰線赫赫有名的朱豪也不得不放下架子,老老實實地按照《督察通知書》的要求到小區道歉,但從此以后,刑偵大隊多了一條紀律:“防火防盜防沈泉”。“防沈泉”,最直接的結果是,朱豪和他一幫出生入死的兄弟從此與沈泉行同陌路。因為在朱豪的眼里,督察就是專給警察下絆兒的。沈泉也是干刑偵出身,剛剛從刑偵大隊調任督察大隊,知道刑警大隊的辛苦,但在警風警紀面前,沈泉必須堅決維護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。所以,朱豪暫時的不理解,沈泉也沒往心里去。不久,朱豪在率隊抓捕搶劫殺人犯趙龍趙虎時,第一次參加抓捕任務的新隊員劉暢開槍誤傷了群眾。
逃犯沒抓著,還開槍誤傷了群眾,刑警大隊連同整個公安系統都承受著巨大的社會壓力。局長指示沈泉,將主動承認開槍所致的朱豪按規定上報紀委等候處理。上報紀委等候處理,一旦事情屬實,那將意味著朱豪不僅要承受嚴厲的紀律處分,可能從此將被開除出警察隊伍。沈泉不相信朱豪會在那種情況下開槍。為了查出事情真相,沈泉頂著壓力,在局長面前爭取了三天時間。三天時間,沈泉一邊分析案情,查找趙龍趙虎有可能留下的蛛絲馬跡,一邊試圖從劉暢那里查出開槍致群眾受傷的真相。在沈泉所做的一切努力中,朱豪依然貫徹著他“防火防盜防沈泉”的紀律,使得沈泉的工作進展甚微。
離三天期限只有不到兩天的時間,從本市人員王維成著手,應該能找到趙龍趙虎的藏身之地,竟然成了沈泉和朱豪不謀而合的破案思路。在沈泉和朱豪的攜手合作下,藏身于郊外的趙龍趙虎雙雙落網,劉暢也主動承認了開槍致群眾受傷的事實。班師回來的路上,沈泉朱豪這對曾經同呼吸共患難的戰友冰釋前嫌,但“防沈泉”的口號卻從此成了促進刑警隊嚴格遵守警風警紀的無形動力。